防火卷簾門聯動控制要求
發布日期:2021-08-10 11:11:55
1. 防火卷簾的升降應由防火卷簾控制器控制。
2. 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聯動控制方式,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感煙火災探測器或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任一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下降到樓板面;在卷簾的任一側距卷簾縱深0.5m~5m內應設置不少于2只專門用于聯動防火卷簾的感溫火災探測器。
2) 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
3. 非疏散通道上設置的防火卷簾的聯動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聯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所在防火分區內任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作為防火卷簾下降的聯動觸發信號,并應聯動控制防火卷簾直接下降到樓板面。
2) 手動控制方式,應由防火卷簾兩側設置的手動控制按鈕控制防火卷簾的升降,并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聯動控制器上手動控制防火卷簾的降落。
4. 防火卷簾下降至距樓板面1.8m處、下降到樓板面的動作信號和防火卷簾控制器直接連接的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報警信號,應反饋至消防聯動控制器。